同志们:
大家好!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党员干部作为社会的先进分子,在网络空间同样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今天,我们以“规范党员网络行为严禁触碰法纪底线”为主题,来上这堂专题党课,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规范网络行为的重要性,明确在网络世界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确保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在网络空间严守纪律底线,发挥积极作用。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微信等社交平台更是成为人们日常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据统计,我国微信月活跃用户数已经超过数亿,这其中也包括大量的党员干部。网络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由于对网络行为规范认识不足,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当行为,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更对党组织、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党员网络行为的规范,将其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微信使用常见问题及危害
(一)散布传播谣言
在网络上,谣言往往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造成社会恐慌。有些党员干部缺乏对信息真实性的辨别能力,或者出于好奇、博眼球等心理,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比如,曾经有某地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看到一条关于当地即将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谣言,未加核实就进行了转发,结果导致当地居民人心惶惶,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信息传播的基本规范,更可能触犯法律法规,面临相应的处罚。
(二)发布不当言论
党员干部代表着党的形象,其言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然而,部分党员却在微信上发表一些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悖、有损国家形象、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例如,有的党员对国家某项重大改革举措不满,在微信朋友圈发牢骚,言辞激烈且带有负面情绪,被别有用心的人截图传播,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些不当言论严重损害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也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的氛围。
(三)违规收受红包
微信红包本是一种便捷的社交互动方式,但在一些场合下,却被部分人利用来进行不正当交易。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微信发送的红包,这种行为看似金额不大,但本质上是一种受贿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一旦被发现,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四)泄露国家和工作秘密
在日常工作中,党员干部可能会接触到一些国家机密或工作中的敏感信息。有些同志在使用微信时,由于疏忽大意或者保密意识淡薄,将这些信息泄露出去。比如,某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在与朋友微信聊天时,无意中透露了正在进行的一项重要项目的关键细节,而这些信息被竞争对手获取,给单位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同时也可能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五)违规开设网店
部分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违规开设网店,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利益冲突的商业活动。这不仅分散了工作精力,影响本职工作的完成,还可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网店谋取不正当利益。例如,某公职人员利用在单位掌握的资源和人脉,在微信上开设网店销售相关产品,并且在产品推广过程中暗示自己的公职身份,吸引顾客购买,这种行为违反了公职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规定,是不允许的。以上只是微信使用中常见的“九种不当行为”中的一部分,这些不当行为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危害。它们或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散布谣言可能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或是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像发布不当言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甚至会触碰纪法底线,导致党员干部面临纪法处分或处理,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