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管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局各项重点任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商事制度改革、食药特设安全、产品质量提升,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一、2024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以服务为导向,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制定并发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小餐饮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小餐饮备案告知承诺制改革,现已办理小餐饮备案告知承诺制51件。联合县人民法院制定《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破产企业相关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清算改革,现已对2户吊销未注销企业开展强制清算工作。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云指导”+“云核查”创新举措,目前已“云核查”8户。1至9月,共办理“同城通办”业务28件、“证照并销”154件、“证前指导”231件、“准入即准营”2件。截至2024年9月底,全县经营主体总量20662户,同比增长2.31%,新增经营主体1678户,同比减少18.58%。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截至7月底(截止24年10月9日仅公布到7月数据),全县专利申专利授权量达到28件,同比(9件)增长211%。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281件,增长了18件,相对去年同期(12件)增长50%。万人有效发明拥有量达到13.57件,提前完成202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数字量化指标下达的任务目标(12.54件)。截至目前,共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40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20家,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5件,罚没金额X万元。帮助全县12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X亿元,同比增长289%。
三是强化市场信用监管。截至目前我县共制定抽查事项清单299项,建立检查对象库46313户、执法人员库1123人,部门联合工作计划128个。已完成抽查任务84个,已检查企业345个。差异化监管率已达100%,部门联合率达98%以上,问题发现率32%,重复抽查率为0.截至目前,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查无行动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1574户,引导、督促经营者办照27户,立案2户,罚款0.9万元。(全文约6500字)
(二)以监管为抓手,全力保障市场安全
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汛期供餐点餐饮服务监管,对全县49个安置点中供餐的20个加强了集中监管,并加强对捐赠救灾食品的监管,确保供餐食品和捐赠食品安全。为X、X等重大活动保障11次。截至目前已完成农产品抽检135组(不合格6组),食品抽检226组(不合格8组),已完成全年任务的78.48%。开展糕点、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等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检查主体1120户次,抽检51批次,发现问题76处,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6分,立案查处3件,上报典型案例1件。开展“3·15”肉制品专项排查、“特供酒”清源打链等流通环节排查整治,排查经营户396家次,并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2154批次,不合格64批次,合格率99.71%。
强化药械化整治提升。扎实开展日常监管,截至目前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9家,完成率100%: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9家,完成率98.7%;检查医疗机构115家,完成率72.3%,其中县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检查覆盖率100%;检查药品网络经营企业10家,完成率100%;检查医疗器械网络经营企业11家,完成率100%;检查化妆品网络经营企业5家检查,完成率100%;共限期整改26家次,均已完成整改,约谈3家。截至目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75例,其中新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59例;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2例,严重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41例;药物滥用7例。
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家,检查特种设备60余台,发现一般安全隐患5起,消除安全隐患5起。大力推进X县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目前我县电梯监测终端安装率已达到100%,电梯应急救援及信息化监管平台已全面投入使用;全县电梯无纸化维保率已达到95%以上。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对我县3家液化气充装单位和1家天然气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计回收并送气瓶检测站报废50kg“气液双相”瓶88只。参与并指导了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有效提升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
抓好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扎实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其中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0家,签订承诺书30份,查办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违法案件8起,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11辆,头盔12顶,罚没金额53700元;燃气具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销售商家80余家次,发现商家进货台账不齐全,已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