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国式现代化奏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进行曲,新征程上全面深化改革的节拍愈发铿锵有力,而以宪法和宪法实施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所在、信心所依。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充分说明全面依法治国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用。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从而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今天的宣讲,主要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与大家进行分享。
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法者,治之端也。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良法善治的护航。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命题之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改革部署。法治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才能以反作用的方式更好助力经济基础的巩固完善,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一)确保改革和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历史经验和政治逻辑高度统一的重大命题,为历史所明鉴、为实践所证成、为现实所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和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中,“法治轨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性质,其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法治轨道上”指的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就是《决定》所强调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醒党和人民的,“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要深刻认识法治轨道的重大意义,确保改革和现代化的正确方向,确保“破”与“立”的辩证统一。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需要坚持立法先行、以立法引领改革,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法治回应系统性改革需求,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二)确保改革和现代化行稳致远。法治轨道不仅支撑起脚下,而且延伸向远方,因而“稳定和长远”是法治轨道的应有之义和功能所在。充分发挥法治对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就是要把改革置于稳定的法治秩序中、写入长远的法治规划中,坚定不移地把改革纳入法治轨道并有力推进、有效实施、有序展开。实现科学立法层面,必须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严格执法层面,要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改革举措,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公正司法层面,必须强化制约监督,着力破除妨碍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全民守法层面,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走到人民群众身边,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