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着力打造与“强优美富”***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新格局。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方案》,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举措》文件,进一步统筹推进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兜住基本生保障底线。
1. 落实救助帮扶政策。指导各镇切实落实审核确认权下放有关要求,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的困难对象及时纳入到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精准保障。截至11月,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12006户17724人,1-11月累计发放低保金9777.52万元;城镇低保对象1647户2109人,1-11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305.28万元;特困供养对象3721人,1-11月累计补助资金3870.25万元。截至目前,共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08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39.31万元,其中对各类监测对象实施救助64人次,发放救助金10.89万元。此外,60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及40%老弱残人员生活救济、重大传染病患者生活救助等社会救助帮扶工作也在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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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1.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全年共新登记社会团体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5个、注销登记8个,到期换证10个;目前,我县共有登记的社会组织226个,其中社会团体8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9个;发布社会组织公开信息等37条。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规范整治工作。对19个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僵尸”社会组织等进行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对现有19个社会组织的36名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覆盖回头看,指导兼职干部规范兼职、履职,规范开展业务活动。联合县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我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工作;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全面脱钩和涉企收费清理整顿。
2.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要求指导员加强与被指导单位的联系,帮助协调解决困难。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创新开展社会组织“主题党日”线上活动。着力推动民政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力度。
二、存在问题
1.殡葬改革方面。一是殡葬用地、公墓用地申报审批手续复杂繁琐、周期长、难度大,无法满足公墓建设立即启动施工的需求。二是少数镇对殡葬改革仍存在畏难情绪,推进办法不多,对周边镇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2.养老服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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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精准施救,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救助金,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准入和退出长效机制,不断强化特困供养及临时救助能力。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调查摸底工作,开展“两节”期间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慰问活动。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及动态监测库建设。
2.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推进县级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推出多种服务套餐供老人选择,满足居家老人多元化需求;推进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到2022年底村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完善“三级中心”功能定位,开展为困难老年人助餐试点工作;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我县低收入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提升改造养老机构服务设施。通过申请专项债的方式,对全县8个镇的14所敬老院按三星级敬老院标准进行专项规划、提升、扩容,以各镇政府为实施主体,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三是推进养老产业发展。持续深化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合作,组织学习上海、浙江、江苏智慧养老一体化工作经验,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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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撤县设市,做好区划地名工作。积极与上级民政部门有效对接,深入推进***撤县设市申报工作。加快智慧地名项目建设,加强地名门牌管理,完善城区主要道路门牌编制。